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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海关监管场所通过验收

评审会议现场

        11月1日上午,霞山海关副关长黄振富和监管二科、综保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验收组对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海关监管场所组织验收。
        验收组一行前往码头现场实地察看了堆场、围网、卡口、查验平台等信息化设备、监管设施建设情况,查看海关监管场所申报材料,并听取了公司徐茂平副总经理关于申请海关监管场所的工作汇报。霞山海关黄振富副关长对公司重视海关监管场所申请工作表示赞许,指出公司申报工作启动早、迎检准备扎实深入,特别是对信息系统优化问题整改落实迅速,为防控风险、优化海关监管环境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经过评审,验收组一致认为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海关监管场所符合海关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公司将以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海关监管场所通过验收为新起点,配合海关方面不断提升外贸便利化水平,服务好湛江本地和西南等腹地企业,促进区域外向型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参加验收的还有霞山海关监管二科科长谭华年、综保科科长郭锐、驻东海岛办事处主任杨智明、监管一科副科长赖怀冬,公司IT部、操作部、市场部和办公室等有关人员。(图文/鲁鹏飞)
        延伸阅读:
        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原《海关监管场所注册登记证书》将于11月5日到期,根据2017年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2号)的规定需重新申请。公司高度重视,于9月底启动准备工作,安排专人对接霞山海关监管部门,及时组织材料开展申报。针对海关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徐茂平副总经理多次组织碰头会研究整改方案,IT部、技术部等迅速行动,按照海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落实相关问题整改。在海关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各部室同心协力,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海关监管场所顺利通过了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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